防火墻是由不燃燒體構成,耐火極限不低于3h。為減小或避免建筑、結構、設備遭受熱輻射危害和防止火災蔓延,設置的豎向分隔體或直接設置在建筑物基礎上或鋼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耐火性的墻。是防火分區(qū)的主要建筑構件;防止火災蔓延至相鄰建筑或相鄰水平防火分區(qū)且耐火極限不低于 4.0h的不燃性墻體。通常防火墻有內(nèi)防火墻、外防火墻和室外立墻幾種類型。
從材質(zhì)上看,磚墻及其它砌塊墻、混凝土墻都是合格的防火墻材料,防火輕質(zhì)隔墻板只要其耐火極限能夠達到三小時,也可作為防火墻使用。因此不難看出,除了少數(shù)防火等級低,耐火時間短的產(chǎn)品,多數(shù)輕質(zhì)隔墻板產(chǎn)品都可用于建造防火墻。具體來說,發(fā)泡水泥墻板、陶粒墻板、多數(shù)實芯墻板都是合格的,夾層為聚苯板、擠塑板的夾芯墻板就不能作為防火墻使用。
防火墻的結構連接構造使其能在火災中自身的穩(wěn)定性能,不會因一側的火災或一側結構的破壞而引起防火墻的倒塌。過去很多建筑結構設計中未能充分考慮防火墻的設置構造問題,導致火災中存在潛在的破壞風險,需要在今后的結構設計中特別注意。
隨著經(jīng)濟的快速發(fā)展,各類建筑以及大型物流倉庫的面積越來越大,為滿足建筑防火設計的要求,控制防火分區(qū)的面積,防火墻是分隔水平防火分區(qū)或防止建筑間火災蔓延的重要分隔構件,合理設置防火墻尤為重要。防火墻的設置,影響結構設計的方案布置,需在初步設計階段統(tǒng)籌考慮防火墻的位置及結構連接構造.
建筑耐火等級的劃分是建筑防火技術措施中基本的措施之一,我國的建筑設計規(guī)范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一、二、三、四級,高,耐火能力強;四級低,耐火能力弱。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取決于組成該建筑物的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所謂建筑構件是指建筑物的墻體、基礎、梁、柱、樓板、樓梯、吊頂?shù)纫幌盗谢窘M成構件。
建筑構件達到耐火極限有三個條件,即: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失去隔火作用時為止的這段時間;只要三個條件中達到任一個條件,就確定其達到其耐火極限了。
1)、失去支撐能力:如果試件在試驗中受到火焰或高溫作用下,承載能力和剛度降低,截面縮小,承受不了原設計的荷載而發(fā)生跨塌或變形量超過規(guī)定數(shù)值,則表明失去支持力。
2)、失去完整性:主要指薄壁分隔構件(如樓梯、門窗、隔墻、吊頂?shù)龋┰诨鹧婊蚋邷刈饔孟?,發(fā)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縫或孔洞,火焰穿過構件,使其背面可染物燃燒起來。如樓板受火焰或高溫作用時,完整性被破壞,火焰穿到上層房間,表明樓板的完整性被破壞。
3)、失去隔火作用:主要指起分隔作用的構件失去隔熱過量熱傳導的性能。在試驗中,如果構件的背火面測得的平均溫度超過140℃,或背火面任一點溫度超過初始溫度180℃時,均表明構件失去隔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