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報廢電子與電氣設備中包含有害廢品,如果在廢物管理階段沒有得到適當處理,就會造成環(huán)境污染問題。因此,世界上許多國家通過制定相關政策指令來改善這類廢品的報廢、處理、與回收問題。
通常情況下,報廢回收電子與電氣設備是由40%金屬、30%塑料和30%耐火氧化物組成。如圖 2所示,典型的金屬廢料組成包括:20%的銅、8%的鐵、4%的錫、2%的鎳、2%的鉛、1%的鋅、0.02%的銀、0.1%的金以及0.005%的鈀。典型的塑料成分包括:聚乙烯、聚丙烯、聚酯和聚碳酸酯。
在處理回收報廢電子與電氣設備過程中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對其中所包含的重金屬和有機物的處理問題。因為它們與塑料成分中的鹵素結合后可以形成具有揮發(fā)性的金屬鹵化物,同時它們也會對二噁英和呋喃的形成起催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