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檢通關單工作程序
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4個環(huán)節(jié):接受報驗、抽樣、檢驗和簽發(fā)證書。
1、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報驗時 需填寫“報驗申請單”,填明申請檢驗、鑒定工作項目和要求,同時提交對外所簽買賣合同,小樣及其他必要的資料。
2、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后,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xiàn)場檢驗、鑒定。抽樣時,要按照規(guī)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貨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數量的、能代表全批貨物質量的樣品(標本)供檢驗之用。
3、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后,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guī)格、包裝的規(guī)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準、方法,然后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4、簽發(fā)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驗合格后簽發(fā)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凡合同、信用證規(guī)定由商檢部門檢驗出證的,或國外要求簽檢證書的,根據規(guī)定簽發(fā)所需封面證書;不向國外提供證書的,只發(fā)行行單。〖種類表〗以外的出口商品,應由商檢機構檢驗的,經檢驗合格發(fā)給證書或放行單后,方可出運。在進口方面,進口商品經檢驗后,分別簽發(fā)“檢驗情況通知單”或“檢驗證書”,供對外結算或索賠用。凡由收、用貨單位自行驗收的進口商品,如發(fā)現(xiàn)問題,供對外索賠用。對于驗收合格的,收、用貨單位應在索賠有效期內把驗收報告送商檢機構銷案。
出口貨物需要提供商檢的情況:
1、通過HS編碼,來查詢海關條件:
若有條件B,出口需要做商檢。
2、根據品名/CAS查看,是否在《2015版危化品目錄中》。
若是在目錄里,根據海關要求出口也是需要做商檢的。
鋰電池出口報關
??鋰電池?出口報關的基本流程和所需資料?
鋰電池出口報關的基本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準備基本報關資料?:包括?進出口經營權、自理報檢登記證書、出口報關所需單證(如清單、發(fā)票、合同、核銷單、報關委托書等)。?12
?特殊產品證明?:鋰電池屬于特殊產品,可能需要提供相關的產品證明,如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安全認證等。?1
??危險貨物包裝鑒定?:根據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guī)章范本》,鋰電池可能需要使用危險貨物包裝,并需要進行包裝性能和使用鑒定。?3
?申報要點?:在報關時,需要填寫正確的?UN編號、危險類別、包裝類別等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文件。?4
?鋰電池出口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
?包裝要求?:鋰電池單包裝以防短路,并裝在堅固的外包裝內。包裝應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米跌落試驗,且包裝上需要張貼規(guī)定的鋰電池標簽和標記。?
?測試要求?:鋰電池交付運輸前需通過一系列測試,包括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huán)試驗、振動試驗等,以確保運輸安全。?
?危包證申請?:出口鋰電池需要申請危包證,包括性能證和使用證,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3
?實際操作中的細節(jié)和建議?
?場地資質?:由于鋰電池屬于危險貨物,出口前需要確保場地資質符合要求。?溫州海關通過改造場地,解決了鋰電池出口的堆存運輸問題。?5
?包裝和標記?:包裝應符合相關國際標準,標記清晰、牢固,以避免在運輸過程中出現(xiàn)問題。
?與海關的合作?:與海關保持密切溝通,及時解決出口過程中的問題,確保順利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