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環(huán)境須干燥,相對濕度應小于70%, 通風良好?;婕碍h(huán)境的溫度不應低于+5℃。 2、基面準備:基面應該干凈、不松動、無灰塵,油脂、青苔、地毯膠等應清除掉, 松動及開裂部位應事先鑿除并修補好。 3、攪拌:每袋粉料(20公斤)加10升的水(水:粉=0.5 :1),須用電動設備進行攪拌, 攪拌成均勻的稀漿狀。 4、涂刷與干燥:用滾筒或毛刷把漿料涂刷到基面上,不能漏刷,然后讓涂面干燥(約12小時)。 5、養(yǎng)護與成品保護:加強通風,自然養(yǎng)護即可,待漿料實干(表面變灰黑色)并確認完全封閉基面后,方可開展后續(xù)的工序。 6、工具的清洗 凝固的漿料很難清除。工具用后,應盡快用水清洗干凈。
界面劑適用于瓷磚、玻璃馬賽克、拋光磚、?;u、大理石、水磨石、水刷石、混凝土、水泥、砂漿等表面,在舊涂料面上應用產(chǎn)品時須經(jīng)試驗確定。
砌筑砂漿指的是將磚、石、砌塊等塊材經(jīng)砌筑成為砌體的砂漿。 它起粘結、襯墊和傳力作用,是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水泥砂漿宜用于砌筑潮濕環(huán)境以及強度要求較高的砌體。
砌筑砂漿應采用砂漿攪拌機進行拌制。砂漿攪拌機可選用活門卸料式、傾翻卸料式或立式,其出料容量常用200L 。 攪拌時間從投料完成算起,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不得小于2分鐘。 2、水泥粉煤灰砂漿和摻用外加劑的砂漿,不得小于3分鐘。 3、摻用有機塑化劑的砂漿,應為3-5分鐘。 拌制水泥砂漿,應先將砂與水泥干拌均勻,再加水拌合均勻。 拌制水泥混合砂漿,應先將砂與水泥干拌均勻,再加摻加料(石灰膏、黏土膏)和水拌合均勻。 摻用外加劑時,應先將外加劑按規(guī)定濃度溶于水中,在拌合水投入時投入外加劑溶液,外加劑不得直接投入拌制的砂漿中。 砂漿拌成后和使用時,均應盛入貯灰器中。如灰漿出現(xiàn)泌水現(xiàn)象,應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分別在拌成后3小時和4小時內(nèi)使用完畢;當施工期間高氣溫超過30度時,分別在拌成后2小時和3小時內(nèi)使用完畢。對摻用緩凝劑的砂漿,其使用時間可根據(jù)具體情況延長。
砌筑砂漿試塊強度驗收時,其強度合格標準符合以下規(guī)定: 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的小一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的0.75倍。 注意:①砌筑砂漿的驗收批,同一類型、強度等級的砂漿試塊應不少于3組,當同一驗收批只有一組試塊時,該組試塊抗壓強度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②砂漿強度應以標準養(yǎng)護,齡期28天的試塊抗壓試驗結構為準。 抽樣數(shù)量: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3砌體的各種類型及其強度等級的砌筑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 檢驗方法:在砂漿攪拌機出料口取樣制作砂漿試塊(同盤砂漿只應制作一組試塊),后檢查試塊強度實驗報告單。 當施工中或驗收時出現(xiàn)以下情況,可采用現(xiàn)場檢驗方法對砂漿和砌體強度進行原位檢測或取樣檢測,并判定其強度:
水性環(huán)氧砂漿-聚合物環(huán)氧砂漿
產(chǎn)品特點
具有優(yōu)良的物力學性能,與多種材料的粘結力強,抗?jié)B、抗凍、耐鹽、堿、弱酸腐蝕的性能好;
熱膨脹系數(shù)與砼接近,故不從這些被粘結的基材上脫開,耐久性好;
可在潮濕基材表面施工,不需干燥,可在潮濕環(huán)境或水下硬化;
不燃、不爆,不污染環(huán)境,對人體健康無害;
適用范圍
用作水泥制品及砼的修補增強材料;用作瓷磚、大石、花崗巖的粘結材料及大石、花崗巖的防泛霜材料;可用作海水、鹽堿地區(qū)及化工廠等腐蝕環(huán)境中的耐腐蝕材料;可用作地下室、隧道、衛(wèi)生間、游泳池等處的防水抗?jié)B材料;可用作新老砼及新老砂漿的界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