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拌砂漿儲存 施工現場宜配備濕拌砂漿儲存容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儲存容器應密閉、不吸水; ②儲存容器的數量、容量應滿足砂漿品種。供貨量的要求; ③儲存容器使用時,內部應無雜物、無明水; ④儲存容器應便于儲運、清洗和砂漿存?。?⑤砂漿存取時,應有防雨措施; ⑥儲存容器宜采用遮陽、保溫等措施
不同品種的散裝干混砂漿應分別儲存在散裝移動筒倉中,不得混存混用,并應對筒倉進行標識。筒倉數量應滿足砂漿品種及施工要求。更換砂漿品種時,筒倉應清空。 筒倉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SB/T10461-2008《干混砂漿散裝移動筒倉》的規(guī)定,并應在現場安裝牢固。 袋裝干混砂漿應儲存在干燥、通風、防潮、不受雨淋的場所,并應按品種、批號分別堆放,不得混堆混用,且應先存先用。配套組分中有機類材料應儲存在陰涼、干燥、通風、遠離火和熱源的場所,不應露天存放和暴曬,儲存環(huán)境溫度應為5℃~35℃。 散裝干混砂漿在儲存及使用過程中,當對砂漿質量的均勻性有疑問或爭議時,應按GB/T25181-2019的相關規(guī)定定期檢驗其均勻性。
建筑砂漿和混凝土的區(qū)別在于不含粗骨料,它是由膠凝材料、細骨料和水按一定的比例配制而成。 建筑砂漿常用于砌筑砌體(如磚、石、砌塊)結構,建筑物內外表面(如墻面、地面、頂棚)的抹面,大型墻板、磚石墻的勾縫,以及裝飾材料的粘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