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別名 |
嘉德,拍賣,鑒定,出手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品牌 |
其它 |
材質(zhì) |
黃楊木 |
擺掛形式 |
掛飾 |
表面工藝 |
鑲嵌 |
尺寸 |
120*180cm |
風(fēng)格 |
古典 |
工藝 |
仿生 |
是否可定制 |
是 |
適用場景 |
廣場 |
紋飾圖案 |
山水花卉 |
造型 |
植物 |
順治通寶母錢,克日又獲得小“順治通寶”一枚,此錢徑2.1、穿0.5、厚0.9厘米,重1.5克。是光背仿明式錢,為順治元年至四年(公元1644-1647年)鑄,時間不長。但這枚小“順治通寶”應(yīng)是私鑄,它與前朝一種輕小的“崇禎通寶”,險些是一樣巨細(xì)。與官鑄通用的“順治通寶”相比,差距一目了然。(如圖)所見錢譜都未收錄這樣的小錢(種種錢譜不行能收全古錢,況且私鑄)??墒?,這小小的“順治通寶”,卻見證了清朝開國初期,私鑄錢幣就已發(fā)生,而且相當(dāng)放肆。
到順治十年閏六月十五日,戶部尚書車克,又奏請再嚴(yán)行錢法,因“私鑄錢輕薄不堪,無知愚民希圖,換買行使,攪亂錢法”。私鑄放肆,并有人倒賣私鑄錢牟利,通同作惡,情形更嚴(yán)重。他建議:“以后有私鑄之家,或被人告首審實,依律劃分首從擬罪。兩鄰不舉,事發(fā)連坐?!碧熳优唬骸耙雷h行?!庇兴借T之家,鄰人不舉報,也要吃訟事,對私鑄錢的查處,不行謂不嚴(yán)。
據(jù)《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紀(jì)錄,順治五年六月初四日,刑部右侍郎阿拉善,在一份查獲私鑄制錢人犯的奏折中說,對私鑄制錢的首犯,均“依私鑄制律絞”(即處以絞刑),對犯有“輾轉(zhuǎn)窩藏”和“知情不舉”罪的,也逐一受到懲處。著實,沒有查到的私鑄比這更早,我珍藏的這種鑄于順治四年以前的仿明式光背錢小“順治通寶”,即是的見證。
近幾年對順治通寶母錢市場分析估價:
“順治通寶”背左“延”、右----價格:RMB3,910,000----日期:2018-02-09
順治通寶天狗食月花錢----------價格:RMB3,740,000----日期:2017-10-06
清順治通寶不同錢局一百四------價格:RMB2,760,000----日期:2017-01-15
順治通寶天狗食月花錢----------價格:RMB3,920,000----日期:2017-09-22
母錢是古時翻鑄大量錢幣時,中央和地方財政所制作的尺度樣板錢。母錢可分為錢樣、雕母錢和鑄母錢。錢樣是憑證錢幣的設(shè)計,用錫、象牙或紅木等質(zhì)料全心雕制的錢幣實物樣板,它的用途是呈送朝廷,供天子審定。從嚴(yán)酷意義上講,錢樣還不能算作錢幣,由于它只作為送審報批的實物圖樣,不能流通。
清“順治通寶”背“寶泉”小----價格:RMB1,430,000----日期:2018-01-06
順治通寶寶泉局28厘米,到順治十年閏六月十五日,戶部尚書車克,又奏請再嚴(yán)行錢法,因“私鑄錢輕薄不堪,無知愚民希圖,換買行使,攪亂錢法”。私鑄放肆,并有人倒賣私鑄錢牟利,通同作惡,情形更嚴(yán)重。他建議:“以后有私鑄之家,或被人告首審實,依律劃分首從擬罪。兩鄰不舉,事發(fā)連坐?!碧熳优唬骸耙雷h行。”有私鑄之家,鄰人不舉報,也要吃訟事,對私鑄錢的查處,不行謂不嚴(yán)。
錢樣是給天子審定用,一類錢幣的錢樣理論上應(yīng)該只有一枚,以是數(shù)目極為希罕,一樣平常在交易市場上險些見不到。雕母是憑證朝廷劃定的那種規(guī)范性錢的形式,把它鐫刻出來,面、背要求很嚴(yán)酷,而且請其時的書法家或者是天子本人來寫錢文,把它刻成錢模子。雕母做出來以后,經(jīng)由審定批準(zhǔn)以后,就翻鑄了。
———— 認(rèn)證資質(zh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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