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
特種砂漿材料銷售,特種砂漿材料銷售,特種砂漿材料廠家報價,特種砂漿材料廠家供應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抹灰工程指用抹面砂漿涂抹在基底材料的表面,具有保護基層和增加美觀的作用,為建筑物提供特殊功能的系統(tǒng)施工過程。抹灰工程具有兩大功能:一是防護功能,保護墻體不受風,雨,雪的侵蝕,增加墻面防潮,防風化,隔熱的能力,提高墻身的耐久性能,熱工性能;二是美化功能,改善室內衛(wèi)生條件,凈化空氣,美化環(huán)境,提高居住舒適度。
不同品種的散裝干混砂漿應分別儲存在散裝移動筒倉中,不得混存混用,并應對筒倉進行標識。筒倉數(shù)量應滿足砂漿品種及施工要求。更換砂漿品種時,筒倉應清空。 筒倉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SB/T10461-2008《干混砂漿散裝移動筒倉》的規(guī)定,并應在現(xiàn)場安裝牢固。 袋裝干混砂漿應儲存在干燥、通風、防潮、不受雨淋的場所,并應按品種、批號分別堆放,不得混堆混用,且應先存先用。配套組分中有機類材料應儲存在陰涼、干燥、通風、遠離火和熱源的場所,不應露天存放和暴曬,儲存環(huán)境溫度應為5℃~35℃。 散裝干混砂漿在儲存及使用過程中,當對砂漿質量的均勻性有疑問或爭議時,應按GB/T25181-2019的相關規(guī)定定期檢驗其均勻性。
使用要求 1.預拌砂漿的品種選用應根據(jù)設計、施工等的要求確定。 2.不同品種、規(guī)格的預拌砂漿不應混合使用。 3.預拌砂漿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jù)設計和工程要求及預拌砂漿產(chǎn)品說明書編制施工方案,并應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4.預拌砂漿施工時,施工環(huán)境溫度宜在5℃~35℃。當在溫度低于5℃或35℃施工時,應采取工程質量的措施。大于等于五級風、雨天和雪天的露天環(huán)境條件下,不應進行預拌砂漿施工。 5.施工單位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互檢和專職人員檢驗制度,并應有完整的施工檢查記錄。 6.預拌砂漿抗壓強度、實體拉伸黏結強度應按驗收批進行評定。
為了使砂漿獲得良好的保水性,通常需要摻入保水增稠材料。保水增稠材料分為有機和無機兩大類,主要起保水、增稠作用,它能調整砂漿的稠度、保水性、黏聚性和觸變性。常用的有機保水增稠材料有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羥乙基甲基纖維素等,以無機材料為主的保水增稠材料有砂漿稠化粉等。大多數(shù)保水增稠材料尚無國家或行業(yè)標準,而且有機保水增稠材料的種類較多,每種又有不同的性能(如黏度),因此本標準
此外,特種干混砂漿中通常還摻加一些填料,如重質碳酸鈣、輕質碳酸鈣、石英粉、滑石粉等,其作用主要是增加容量,降低生產(chǎn)成本,這些惰性材料通常沒有活性,不產(chǎn)生強度。
是部關于預拌砂漿方面的綜合性行業(yè)標準,分別對濕拌和干混這兩類l8個品種砂漿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本次編制工作通過大量的試驗研究及廣泛的調研、征求意見,提出了濕拌砂漿和干混砂漿的性能指標,并參考國內外的標準規(guī)范,確定了砂漿保水性和拉伸黏結強度的試驗方法。對抹灰砂漿提出了抗壓強度、保水性和拉伸黏結強度的要求;對砌筑砂漿提出了抗壓強度、保水性和砌體強度的要求,以滿足相關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